【导语】: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,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。不说出委屈就只能委屈自己,不放走不爱你的人就得不到爱你的人。那么,在阿克苏怎么办理离婚呢,下面有详细的介绍。
一、办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
二、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
(1)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;
(2)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(3)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4)双方自愿离婚。
三、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
(1)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(户口簿婚姻状况栏为已婚)及首页、本人页的复印件;
(2)居民身份证(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)及复印件;
(3)结婚证;
(4)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及债权(务)处理协商一致的意见;
(5)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;
四、受理流程
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——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——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——声明人、监誓人签名——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——填写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——填写离婚证——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失效条章——当事人领证签名和按指纹——颁发离婚证
五、办结时限
(一)办事时限: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证件证明后,在30分钟内完成审核、发证工作;
(二)办事结果:对不予受理登记的,应当将不予受理登记的《决定书》书面通知当事人;
六、办公地点:阿克苏市塔北路7号(阿克苏市社区服务大楼六楼)
监督投诉电话:2137169 2122882 2151525